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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昆山丢失发票税务处理流程

作者:昆山注册公司小陈 日期:2015-10-29 9:17:57

一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(两联全丢),需由销货方于抄报税完成后去其主管税务机关开具《丢失发票已抄报税证明》,并将《证明》和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给购货方入账。

(一)若销货方丢失发票,需带好如下资料去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:

①丢失发票的情况说明(销货方出具并加盖公章)

②发票记账联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

已抄报税证明单三份(需区分增值税专票和货运专票,详见附件2、附件3),并加盖公章。

注:销货方丢失发票需当场接受行政处罚

(二)若购货方丢失发票,依然由销货方带好如下资料去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:

①丢失发票的情况说明(购货方出具并加盖公章)

 ②发票记账联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

已抄报税证明单三份(需区分增值税专票和货运专票,详见附件2、附件3),并加盖公章。

二、纳税人丢失空白专用发票

需带好发票领购簿和公章去主管税务分局填写《刊出登记表》(附件4);

《刊出登记表》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盖章,由企业寄给中国税务报刊登;

企业携带刊登报纸去申报窗口处罚。

中国税务报联系电话:办理遗失声明 010-61930174619301756193017661930178

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7-8   邮编:100055

网址:http://www.ctaxnews.net.cn/news/advert/

三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(无需开具《已抄报税证明》)

带好公章去主管税务分局处罚(谁丢失谁处罚),

购货方凭《处罚决定书》和销货方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入账。

四、纳税人丢失空白普通发票

去昆山日报社登报

企业携带刊登报纸去主管税务分局申报窗口处罚。

附件1:丢失情况说明(样本)

附件2:《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》

附件3:《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》

附件4:《刊出登记表》
相关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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